《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本月起施行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本月起正式施行。医疗机构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在医院入口或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对扬言实施暴力、威胁他人人身财产或公共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或医院可以依照相关条例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保护性医疗措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法规二处处长张丽娟表示,规定旨在有效保护医务人员安全,维护医院安全秩序,防范和消除涉医安全隐患,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介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在属地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专业指导下全面开展安检工作,同时全面加强警务室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共享共用各类涉医安全信息。
据了解,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医警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可以采取避险、防卫等保护措施,暂停诊疗;对拒不接受安检、携带禁限物品进入医院、多次到医院无理缠闹等不同程度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就诊人员,公安机关或医院可依据有关条例和规定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或保护性医疗措施。
北京友谊医院副院长李昕介绍,目前医院已完成全院区的安防系统升级,实现了高清监控摄像、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等升级改造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医务人员触发一键报警后,医院应急指挥中心的综合安防管理平台会即时通过语音和视频信息提示位置,指导安保人员迅速到位并进行有效处置。”李昕说。
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李德令介绍,医院在门诊和急诊区域每个诊室、医生值班室、护士站、分诊台、治疗室等公共区域配备一键式报警系统,便于医务人员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就近快速报警。“医院采用的多功能安检设备集成多项高科技技术,可以达到人工复检率小于8%,一旦出现违禁物品报警,安保人员只需检测报警位置即可快速完成复检,通行效率和安检效果都得到有效保证,保障医院第一道防线的安全。”李德令说。(记者田晨旭、侠克)